这一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a.在同一种或者类似的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行为;b.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c.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d.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行为;e.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地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等。以上就是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为您整理的关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有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刑事案件诉讼律师事务所咨询。
网络知识产权是什么?网络资源相对于传统文字资源的特征有哪些?网络知识产权最重要的内容是什么?刑事案件诉讼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了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zhuanli、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而网络知识产权除了传统知识产权的内涵外,又包括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多媒体,网络域名,数字化作品以及电子版权等。因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概念的外延已经扩大了很多。我们在网络上经常接触的电子邮件公共利益、在电子布告栏和新闻论坛上看到的信件,网上新闻资料库,资料传输站上的电脑软件、照片、图片、音乐、动画等,都可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以上就是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关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介绍。
对于什么是合同保全?很多人应该不清楚,通俗来讲,就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法》第对此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那么合同保全措施包含哪些?接下来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咨询。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要件:需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倘若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应当收取债务,且能够收取,而不收取;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只要具备代位权的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对第三人、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会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相关律师。
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行使负责人的职权。法人代表需要对自己和公司负责。那么,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呢?下面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以上就是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关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的介绍。
知识产权托管是指企业根据自己的管理需求,委托一个专门的服务机构管理其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业务活动。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知识产权托管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企业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在签订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包括咨询、申请取得、知识产权使用、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评估及质押融资使用、知识产权变现、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维权等。知识产权托管是把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外包的一个过程,也是让企业更全面管理使用好自已无形资产的一个过程,是一个帮助企业省钱、省心、省力的一个过程。以上就是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关于知识产权托管的介绍。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合同保全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债的保全,它“系债权人基于债主效力对于债务人以外之人所及之一种法律的效力,故称为债之对外效力”。人们知道,债作为一种可期待的信用,只有具备可靠的保障时才能得以实现。而合同保全制度是指合同债权人在合同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或者说应当增加而未增加,因此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法律赋予债权人用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措施。具体而言,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确立了由债权人的代位权和债权人的撤销权组成的合同保全制度,使代位权、撤销权成为债权人的-项重要的实体权利,填补了立法上的一项空白。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伊春刑事案件诉讼律师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