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合同保全?很多人应该不清楚,通俗来讲,就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影响,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我国的《合同法》第对此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那么合同保全措施包含哪些?接下来民事律师咨询给大家整理如下,欢迎咨询。当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行为,根据《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二》的有关条文,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双鸭山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为什么很多房屋租赁协议中都会约定承租方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押金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起的是什么作用?双鸭山民事律师带大家了解。在房屋租赁实践中,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房租)的款项作为押金。但是,我国法律未对押金作出规定。所以房屋租赁中的押金属于双方合意作出的约定。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性质:押金的目的在于担保承租人因租赁所产生的债务履行,即租赁关系终止时,如承租人没有造成房屋的损坏等应当扣减的债务,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房屋租赁协议中押金的效力:对承租人的效力。押金交付合同为附随于租赁合同的从合同,自交付押金时产生法律效力。当承租人没有交付押金时,应视为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诉请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为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约定押金条款时写明如承租人不在规定的时间足额交付押金,租赁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双鸭山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依据《zhuanli法》的规定,我国的zhuanli可以分为发明zhuanli、实用新型zhuanli和外观设计zhuanli三类,zhuanli需要注册才受法律保护的,侵犯注册zhuanli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外观设计zhuanli是经常被侵犯的zhuanli。侵犯外观设计zhuanli的认定,一般是通过两个步骤进行的,双鸭山民事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1.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权的保护范围。根据《zhuanli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zhuanli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zhuanli侵权不成立。而对于侵犯外观zhuanli的处罚,可以依据《zhuanli法》的规定进行,不构成犯罪的对侵权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知识产权托管是指企业根据自己的管理需求,委托一个专门的服务机构管理其知识产权相关事务的业务活动。双鸭山民事律师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知识产权托管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知识产权托管是一种服务模式,是基于知识产权的法律界定性和长期持有、非货币性、创造经济效益不稳定的无形资产特性,提出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企业根据管理需求与托管服务商,在签订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授权托管协议下,托管服务商在授权范围内,代为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的业务,包括咨询、申请取得、知识产权使用、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评估及质押融资使用、知识产权变现、知识产权侵权保护和维权等。知识产权托管是把企业知识产权部门外包的一个过程,也是让企业更全面管理使用好自已无形资产的一个过程,是一个帮助企业省钱、省心、省力的一个过程。以上就是双鸭山民事律师关于知识产权托管的介绍。
诉讼保全在提出时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提供担保是不是需要当事人亲自提供呢?那么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到底需要多少呢?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接下来民事律师咨询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诉讼保全申请方式: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双鸭山民事律师相关律师。
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虽然规定的内容比较简略,但填补了中国民事立法的空白,意义重大。中国《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分别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第七十三条(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项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双鸭山民事律师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