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海华永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官网!

0451-82695507

哈尔滨刑事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News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上海市海华永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电话:0451-82695507

手机:13895733875

网址:www.hiwayshrb.com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南岗区闽江路75号华鸿国际中心3#写字楼3406室  

承包合同的性质你了解吗

2021-08-06 16:40:07

  现在很多的工作都会出现承包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为了更加好管理和更好地完成工作,一般来说承包工作的时候都会需要用到承包合同,这是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而签订的,那么承包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呢?黑龙江律师事务所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1、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2、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定做物的特定性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黑龙江律师事务所


  承包合同的内容

  1、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名称;

  2、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负责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这是承包合同必须的条款,如果无法明确当事人就无法确定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发生纠纷时也难以解决;

  3、承包项目的内容以及发包方的具体要求。这也是承包合同必须具备的,如果没有此项承包合同无法成立;

  4、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期限直接关系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履行时间,涉及当事人的利益;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承包方迟延履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承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和延期完工;

  7、发包方因素造成的延期开工导致承包方无法按时完工的责任;

  8、验收方式和标准以及付款方式;

  9、双方约定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内容。

  公司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公司与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几种

  工程承包合同的方式有六种。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总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分项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

  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

  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

  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


最近浏览: